日期:2013-05-29 10:30
(区、市)环保主管部门组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制定相应技术要求,并进行技术指导。
此外,《实施方案》在具体实施安排中要求,今年7月底前,各省(区、市)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完成辖区内第二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城市所有监测点位仪器设备招标公示。8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实施城市所有监测点位仪器设备招标工作。《实施方案》还要求,第二阶段实施城市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数据联网设备应与监测仪器同时招标、同时采购、同时安装运行。
据了解,《实施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国家环保重点城市、模范城市在内共116个城市449个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