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29 17:19
比在建筑物外设单幢集中泵房更为经济。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1)第10.0.19条规定:给水泵房内不应有污水管穿越。《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第5.5条规定:蓄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物。水箱周围2m内不应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根据这些条件,设在地下室的集中泵房可利用的有效面积还是相当有限的。一般来说,在地下车库设集中泵房更为合理,因为车库内柱距大,剪力墙少,泵房周围污水管线少,集中泵房可利用的面大。
(3)比如一个高层住宅区,如果相邻建筑的地下室不连通,那么就不宜